六氟化硫(SF6)因优异的绝缘、灭弧和化学稳定性,被广泛应用于高压输变电设备、半导体蚀刻、光电显示面板生产等领域,近年随着国内特高压电网建设、新能源储能和半导体产业扩张,进口SF6的市场需求稳步增长,不少进出口企业十分关注报关环节的特殊管制要求与相关税收政策。
从海关监管的特殊管制要求来看,进口SF6主要涉及两层核心监管规则。第一层是危险化学品监管,SF6已被列入我国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属于压缩气体类危险货物,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1080,进口申报必须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进口监管流程:国内进口商需持有含对应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境外发货人和国内收货人都需要提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进口备案,报关时必须提交《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》,以及符合我国规范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、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,货物包装也需要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要求。
第二层是温室气体管控要求,SF6的全球变暖潜势是二氧化碳的23500倍,是目前已知最强的人工温室气体之一,我国作为《巴黎协定》缔约方,对进口SF6实施全链条环境溯源管理,进口商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纯度、成分、用途和温室气体属性,合规用于工业生产用途的SF6允许正常进口,目前没有设置进口配额限制,但明确禁止进口报废、杂质超标的回收SF6气体,违规进口会被依法退运或处罚。
关于市场关注度最高的反倾销税政策,目前我国没有对任何国家或地区原产的进口SF6实施反倾销税措施。我国曾针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SF6实施了长达18年的反倾销措施,2003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SF6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,2006年作出肯定性终裁,对不同日本企业征收10%-30%不等的反倾销税,之后经过三次期终复审,反倾销措施延续至2021年。2021年商务部发布最终复审裁定,确认终止反倾销措施后,倾销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不会再度发生,因此正式终止了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SF6的反倾销措施。
截至当前,进口SF6适用正常的进出口关税税率,最惠国关税税率为5.5%,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3%,符合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货物,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关税减让。需要提醒进口企业的是,部分企业存在小批量货物按普通工业气体申报的误区,未按危险化学品规范申报会导致货物被扣,影响通关效率,提前确认资质、备齐监管文件、如实申报即可完成正规清关。
投稿与新闻线索:邮箱:tuijiancn88#163.com(请将#改成@)
特别声明:六氟化硫产业智库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,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,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内容仅供参考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